为进一步加快推进“诚信龙江”建设,引导和规范企业信用行为,树立诚实守信企业典型,经黑龙江“诚信龙江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级批准,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地方税务局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省国家税务局、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、省商务厅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省“诚信龙江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级办公室决定联合授予黑龙江省“诚信示范企业”荣誉称号。
新闻中心
站内搜索
|
新闻中心 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
发布时间:2014-05-19 浏览次数:140 返回列表
为进一步加快推进“诚信龙江”建设,引导和规范企业信用行为,树立诚实守信企业典型,经黑龙江“诚信龙江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级批准,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地方税务局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省国家税务局、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、省商务厅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省“诚信龙江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级办公室决定联合授予黑龙江省“诚信示范企业”荣誉称号。 |